(五))特殊性,專利戰略不同于具體管理方法和手段,各個企業都不能通用,沒有一個固定不變、通用的模式。它總是根據企業的不同的具體情況而制定,每個企業的專利戰略相據其自身的各價階段的不同情況而定,每個企業的專利戰略都有自己的特征。它總是依據企業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的變化,適當加以調整,以適應變化后的情況。
(六)綜合性,僅僅靠專利戰略是不能在市場競爭中取勝的,還要與企業經營的其他戰略(如準確選定研究開發的目標、重視質量與成本的降低戰略等)綜合運用才能取得最佳效果。
(七)內外有別,對于本國的企業和發明人,為了促進本國的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一按各國都能嚴格依法辦事。而對于他國的企業資本或產品的翰入多從有利于本國的經濟發展來考慮,其政策向本國的企業傾斜。這實際上是國家級專利戰略的特征。